齐齐哈尔中院:双鹤之城 携手共商知识产权 环境资源审判
发布时间:2024-08-03 08:10:48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齐齐哈尔市与盐城市两地因鹤闻名,因鹤结缘。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有效推进区域鹤文化、鹤形象、鹤品牌相关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形成功能互补、协调联动的新发展格局,近日,齐齐哈尔中院与盐城中院于鹤法同研实务研讨后第一时间开展“知识产权 环境资源审判交流合作”座谈会。盐城中院民三庭庭长刘红、环资庭副庭长李村、民三庭员额法官周雷,齐齐哈尔中院民二庭庭长周宇、民四庭庭长王旭丽、民四庭副庭长林森参加座谈。
座谈中,两地法院分享了创新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服务保障生态环境资源中的工作做法及经验成效,并重点围绕解决两地涉及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的人才培养、法律需求、制度政策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会上,双方共同研讨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协同保护及合作共建等相关事宜。
近年来,齐齐哈尔中院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坚持贯彻“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聚力“抓前端、治末病”,以设立巡回审判点为契机,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联合执法、问需企业、法治宣传和业务指导等,主动服务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深刻践行“两山”理念,强化绿色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守护人民群众生态安全,捍卫人民群众环境利益,用司法之力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保驾护航,积极推动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下一步,齐齐哈尔中院将以此次两地携手为契机,汲取两地知识产权与环境资源领域审判智慧,共绘合作蓝图,深入多元交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深耕细作,共寻高质量发展之道,擘画两地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