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别的抵的报销单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报销也具有时效性,必须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进行。的流通受法律所保护,用票单位或个人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经济业务进行如实客观地记录,对接受的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以保证其真实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Copyright © 2019- kfpl.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