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原我公司员工 (身份证号码: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司工作,最后的工作岗位为 ,职务为 。
因 原因,我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公司将不再对该员工承担基于原劳动合同所产生的所有义务。 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涂改无效。
深圳市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Copyright © 2019- kfpl.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